根据国家、四川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办法》)和《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调剂办法》),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为进一步做好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法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组长:周建军
副组长:刘惠 袁合川
成员:刘永红 唐芬 李姗 杨宇帆 何翠萍
二、复试对象
根据《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所确认的复试考生。复试方式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复试时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范围,也以网络远程复试口答形式单独进行。复试考生名单将于规定时间另行发布。
三、调剂录取流程及办法
我院调剂系统二次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7日15:00-4月8日15:30.
若考生符合我校调剂要求且有意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请在调剂系统按要求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
**以上1~3步骤为申请调剂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进行1、3步骤的“填报调剂志愿”和“回复复试通知”操作,调剂申请方有效!
4.调剂考生按我校的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
5.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
6.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进行录取。
**以上4~6步骤为复试、录取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完成4、5步骤的操作,调剂、待录取方有效!
四、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电子材料(注:所有提交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
复试前,学院将进行材料预审,考生需将“资格审查电子材料”(以PDF格式)压缩文件命名为“专业+姓名+考生编号(15位阿拉伯数字).rar”且每个文件均需命名,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发送至邮箱1103289859@qq.com,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非法学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发送至邮箱397610256@qq.com。
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20:00。
1.证件相关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已取得证书的考生: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证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PDF格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新生入学前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生、网络教育生的毕业证书进行核验。
2.政治审查材料(样表请见附件1)。
3.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生)。
4.其他相关材料。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由考生自行选择在参加专业复试时是否提交给复试小组。
5.参加“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还须在复试时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享受少数民族政策且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还须在线上复试前,在网上提交本人户籍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定向培养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出具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事部门同意接收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的证明;在职考生出具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的定向培养合同,格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定向单位须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民族、户籍、工作单位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报考信息一致。
7.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所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4月9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申请,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yzb@cwnu.edu.cn)和邮箱406821844@qq.com。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项目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8.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在网上提交。
9.根据
注意:
①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的考生,我院不予复试。
②对于教育部诚信记录库中有不良记录的考生,我院不予复试。
③所有提交材料将于考生录取到校后审核原件,请考生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信息,如因填写信息错误或者填报信息虚假而导致不能复试及录取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电子材料若有疑问,详见《复试办法》。
(二)复试内容及时间
1.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按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审核)、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同等学力加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均通过网络远程面试平台完成,请考生学习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y.cwnu.edu.cn/info/1014/4753.htm。
2.复试时间:4月9日上午8:30开始。
四、成绩计算办法及使用
(一)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满分6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3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按学院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重要成果加3分,其余成果加1~2分,加分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加试方式为口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为民法学:《民法学》,《民法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刑法学: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
(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使用办法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面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结束后将公布缺额,同时启动调剂工作,根据《复试办法》择优选取调剂考生进行第二批次的复试工作。调剂考生指报考单位、报考二级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等任意一项发生改变的考生。调剂信息请参考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cwnu.edu.cn/yjsxy/。
(三)复试申诉受理
若考生对学院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复试办法》规定提起书面申诉。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去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机构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给出体检结果建议意见。考生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给招生学院,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给出体检结果使用结论。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于后期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六、复试名单
各专业复试名单稍后上传。
七、相关网络线上复试的相关信息请看附件3、4.
八、其他事项
学院严格执行学校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的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实行复议制度。受理投诉或申诉的部门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028-85156581,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学校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0817-2568600,jwjcc@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317-1室),学校研究生院(0817-2568034,yjszs@cwnu.edu.cn,学校华凤校区办公大楼131室)。学院受理申诉的为学院复试工作小组(0817-2568332,文科楼法学院209办公室)。若考生对学院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复试结果公布24小时内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起书面异议。
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使通过我校复试与录取,研招办仍将依照招生政策取消考生的录取或入学资格。
本《细则》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和我院网站。
本《细则》由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冲突的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窗体底端